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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包人提出变更、增加工程量等要求时,要签补充协议

时间:2022-05-06

在施工过程中,当发包人提出变更、增加工程量等要求时,承包人要及时与其签订补充协议,对增加部分工程量、工程价款作明确约定。

基本案情 2020年1月22日,包工头王某和甲建筑公司签订了《建筑外架工程施工劳务合同》,由王某为甲建筑公司修建工程名称为某某商业中心1、2、3楼主体结构外架工程。协议签订后,王某按期交工,并验收合格。后王某多次向甲建筑公司催要工程款,甲建筑公司仅向王某支付了地面以上部分的劳务费,对地下一层、二层施工劳务费以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为由拒绝支付。

在法院审理过程中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甲建筑公司支付给老王4万元。 典型意义: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具有法律关系复杂、疑难问题众多、案件标的大、诉求繁多等特点,在交易过程中极易出现纠纷而诉至法院。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项的前提是工程质量合格或已经交付使用,实际施工人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,保存好相关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;实际施工人在承包工程后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协议施工,当发包方提出变更增加工程量等要求时,要及时与其签订补充协议,对增加部分工程量、工程价款作明确约定。